近日,知名演员李沁在网络上引发热议,原因在于她起诉了两家网店侵犯其肖像权和姓名权,最终成功获赔。
据了解,李沁在发现两家网店未经其授权使用其肖像和姓名进行商业宣传后,决定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经过法院审理,认定两家网店的行为构成侵权,判决其赔偿李沁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以下是具体报道:
一、侵权行为的具体表现
1. 网店A在其商品页面上使用了李沁的肖像,并标注了“李沁同款”字样。
2. 网店B在其商品描述中使用了李沁的姓名,并将其作为商品卖点进行宣传。
二、法院判决结果
1. 网店A因侵犯李沁肖像权和姓名权,被判决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 网店B因侵犯李沁姓名权,被判决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三、法律解读
1. 肖像权和姓名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
2. 网络环境下,侵犯肖像权和姓名权的行为更为隐蔽,消费者应提高警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四、李沁维权之路
李沁在此次维权过程中,展现出了坚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决心。她表示,作为公众人物,她有责任保护自己的形象和权益,同时呼吁大家共同抵制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