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管理制度细则_会议管理制度细则合集
好久不见,今天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关于“会议管理制度细则”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领域还不太熟悉,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准备的,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学生会规章制度
2.例会制度
3.职代会制度
学生会规章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1:主席团必须负责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对各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做好协调工作。
2:学生会各部门实行部长责任制,各部部长必须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安排。
3:学生会各部部长必须对工作兢兢业业,努力工作,在学期开始时向办公室递交本学期的工作计划,在学期末要对工作进行书面总结。
二:例会制度
1:学生会必须定期召开全体成员大会,对一段时间的工作进行总结,落实计划安排,布置下阶段工作。
2:学生会主席及各部部长也必须定期召开干部会议,各部部长须向大会汇报本部近期将要开展的工作及安排。
3:学生会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者早退。每回会议均实行签到制度,凡是因有事不能参加会议的成员必须事前向各部部长请假,并将请假条交与主席团。
三:人事任命制度
1:为了使学生会保持活力,每年对新生举行一次纳新活动,纳新时,由各部部长负责本部的纳新具体事宜。
2:在学生会自然换届之前各学生会部长必须对本部接班人进行重点培养,在自然换届时,把本部所有工作资料交给新任部长,不得拖延隐瞒,敷衍塞责。
3:如有学生会干部提前退出学生会,必须打申请报告,说明理由。对擅自离职的学生会干部,学生会将在征求系里意见的基础上,参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内部通报批评.
四:活动开展申报制度
1:各部门在举办活动之前须向系里递交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应包括名称、时间、地点、人数、活动开展的经过、目的及意义,同时申请还必须写明各项费用及预期费用。
2:申请没被通过的须无条件服从;申请一旦通过必须严格按照申请书的内容执行,如果需要其他部门协助,各部部长不能推诿责任,尽一切努力协助开展好活动。
3:活动结束后各部部长要进行活动总结,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有哪些不足的地方,防止以后再犯同样的错误。
五:报账制度
1:凡购买的东西必须有正规发票,尽快将发票交到办公室进行统一报账。
2: 主席团必须对每笔账都有记录,并让购买者签字,要做到每笔开销有帐可查。购买人不得弄虚作假,私自挪用公款,一经发现必将严肃处理。
六:评优处罚制度
1:在每学期末各项活动结束之后进行一次评优活动,各部由部长及副部长确定两名优秀干事人选人选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例会、值班无故迟到者,迟到5分钟以内进行口头批评。5—10分钟扣0.5分,并进行批评教育,10分钟以上者扣1分,并进行批评教育。
(2)无故缺席者扣1分。
(3)工作总结、工作计划以及其他材料未及时、主动上交到秘书部者,相关负责人扣1分。
(4)安排的工作未能按时完成者扣1分,拒不完成者扣2分。拒绝对其他部门提供力所能及的、合理的帮助者,两次即自行开除。
(5):积极配合部长副部长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认真负责,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建议,有一定领导组织能力。
2:学生会优秀干部由学生会全体干部以不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优秀干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各部开会时部长必须到场主持会议。
(2):在各部开展工作时,部长及副部长要对工作进行整体上统筹安排,以身作则,不得推诿责任 。
(3):不得有违纪行为。
3:为保持学生会在学生心目中良好的带头作用,凡行为有违反校际校规的学生会成员,一经发现,将给予撤职处分。
七、请假制度
1、事前填写请假条,事后不补假。
2、干事请假由部长申批,副部长、部长请假由副主席或主席申批。
3、因公事请假需要由指导工作的负责人签名,不记入考勤。
4、迟到、早退、请假累计达三次者,记一次旷勤。
八、考勤制度
1、学生会的各项会议与活动,学生会各成员必须按时准时参加。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有特殊情况必须向部长递交请假条,以待批准,未经批准,迟到、早退扣0、5分/次,缺席扣1分/次。
2、在学生会的各项工作与活动中,成员必须自觉佩带工作卡,以代表成员身份,不佩带扣除0、5分/次。
全是个人总结和多年经验 仅供参考吧
例会制度
每周经理例会管理制度目的:加强每周经理例会,提高会议效率。 1.部门领导干部例会定于每周五举行一次,由总经理主持,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监及各部门经理级人员参加。 2.会议主要内容为:a. 总经理传达上级主管部门和集团公司有关文件以及酒店总经理办公室会议的精神。 b. 各部门经理汇报一周工作情况,以及需提请总经理或其它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c. 由总经理对本周各部门的工作进行讲评,提出下周工作的要点,并进行布置和安排。 d. 其它需要解决的问题。 3.例会参加者在会上要畅所欲言各持己见,允许持有不同观点和保留意见,但会上一旦形成决议,无论个人同意与否,都应认真贯彻执行。 4.严守会议纪律,保守会议秘密,在会议决策未正式公布以前,不得私自泄漏会议内容,影响决议实施。
职代会制度
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
公司例会制度
为提高公司整体工作效率,使各部门信息充分共享,特制订以下公司例会制度:
一、 公司生产经营碰头会制度
1、主持与记录:生产经营碰头会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召集,总经理主持,公司办公室进行会议记录。
2、召开时间:生产经营碰头会召开时间为每月的5日、15日、25日下午15:00。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开的由办公室提前通知。
3、参加人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提前向公司办公室请假。
4、会议内容:
1)各部门汇报近期工作完成情况,着重介绍在任务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各部门工作中需其它部门解决的事项及对公司各部门工作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3)对下期的生产及经营工作情况做进一步衔接,并对下一步工作作计划。
二、 公司质量分析会制度
1、主持与记录:质量分析会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召集,分管质量副总经理主持,由公司办公室进行会议记录。
2、召开时间:每月28日下午15:00。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开的由办公室提前通知。
3、参加人员:生产、品质、理化及技术部门负责人,如有必要还可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列席会议。质量分析会召开前,各部门负责人必须收集近期所遇到的问题及所提意见或建议,并在会议上提出以便讨论解决。
4、会议内容:生产过程中及客户的反馈信息里所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
三、 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主持与记录:安全生产会议由办公室负责召集,安全生产管理员主持,并由安全生产管理员指定人员进行会议记录。
2、召开时间:每月29日下午15:00
3、参加人员: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提前向办公室请假。
4、会议内容:对车间进行安全生产现场检查,针对上月检查内容及整改措施汇报实施结果。对这个月出现的安全事故及安全隐患进行汇报分析,对下个月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
四、部门例会制度
1、主持与记录:部门例会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召集,部门负责人主持,并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人员进行会议记录。
2、召开时间:每月一次,具体时间由部门负责人安排。
3、参加人员:各部门所有人员。
4、会议内容:总结本月度工作目标及实施完成情况,分析及提出存在的各类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制定下月度工作计划。
五、会议制度要求
1、所有应与会人员均不得缺席、迟到、早退,会议记录人员登记到会情况。
2、主持人须在会议前和相关人员拟定好会议议程等,不能毫无准备地召开例会。
3、每一次例会须用专用的会议记录本记录会议内容,记录本由记录员负责保管。会议纪要须包含:会议时间(起止时间格式为年/月/日/时/分)、议题、主持人、记录员、与会人员、缺席人员、详细会议内容(发言记录)、商议结果等。所有例会的会议纪要由会议记录员在例会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交总经理室。
4、所有参加例会的人员应将手机设置在无声或振动状态下。
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
(试行草案)
——XXXX公司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案
总则:
第一条: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制度,是企业为保证职代会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而
制定出来的职代会各方面的实施细则和具体程序。包括会议制度、提案审查制度、
专门小组工作制度、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职工代
表活动制度、民主管理制度。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
益关系,在法律范围内行使职权,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调动职工积极性,促进
公司各项工作不断健康、有序的开展。
第一章 职工代表的产生
第三条:依法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第四条:职工代表必须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可连选连任,任期与
职工代表大会届期一致。
第五条:职工代表中一线职工、工程技术人员和一般管理人员的比例应当不低于百分之五
十。
第六条:女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女职工占全体职工人数的比例。
条七条:职工代表与企业、事业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人事聘用关系,其代表资格
自行终止。原选举单位应当依法补选。
第二章 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职工代表的权利:
TOBON
(1)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活动,闭会期间可以对企业执行职工
代表大会决议和落实提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因参加职代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生产或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
得的待遇。对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力,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
复。
(4)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除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公司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
徇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公司不得与
其解除劳动合同。确需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事先征求企业工会组织的意见
第九条:职工代表的义务:
(1)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业务水
平和参加管理的能力。
(2)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
行职代会决议,做好职代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3)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 。
第三章 职代会的列席代表
第十条:职代会根据审议问题的需要,可邀请部分列席代表参加会议。列席代表的人数,
不得超过正式代表的五分之一。
第十一条:列席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能当选为大会主席团成员。如工
作需要,可聘请参加职代会的有关民主管理小组。
第十二条:列席代表可以是公司领导、中层干部、普通员工,也可以是本公司的职工家属
等。
第四章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制度
第十三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制度包括届期和每年召开会议次数、会议议题、议程、决议
形成与修改事项。
第十四条:届期和每年召开次数。职工代表大会的届期为三年一届。职代会每年至少召开
一次会议,遇有重大事项,经单位领导、工会或1/3 以上的职工代表提议,可以
临时召开会议。
第十五条:会议议题。职代会议题应围绕增加单位活力、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
针对单位经营管理、分配制度、职工生活方面的重大问题来确定。
第十六条:确定职代会中心议题的一般程序是:
(1)工会在会前广泛征求职工代表和职工群众的意见;
(2)工会与单位领导协商并提请中层干部会议讨论,形成初步议题;
(3)召开职工代表团(组)长和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进行讨论,征
求意见;
(4)由工会向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提出大会议题的建议,并由预备会议审议通过。
第十七条:预备会议程序:
(1)选举大会主席团;
(2)由工会主席汇报本届(次)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情况,提出大会议题和议程的建
议;
(3) 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所做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4)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和议程;
(5)决定大会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八条:职工代表大会程序:
(1)核实人数,致开幕词,宣布大会议程;
(2)总经理做工作报告;必要时可由各部门负责人补充
(3)有关行政负责人就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议案作专题议案报告;
(4)工会主席及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负责人就上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落实情况、
职工代表提案处理情况作报告;
(5)表决大会决议、决定和各项方案;
(6)致闭幕词,大会结束。
第十九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形成。职工代表大会形成决议的程序是:
(1)大会主席团根据大会对总经理工作报告和各项议题的审议情况起草决议草案
(2)交职工代表讨论;
(3)集中意见后进行修改;
(4)在大会上宣读决议草案,征求职工代表意见;
(5)大会对决议草案进行表决以形成决议。
第五章提案审查处理制度
第二十条:职工代表大会提案是职工代表和职工群众就公司生产经营和职工切身利益方面
的重要问题,提请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和处理的方案和建议。
第二十一条:征集题案的程序:
(1)在作出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决定后,由工会或提案委员会发出征集提案的通知,
向职工代表发放提案表;
(2)为征集提案创造条件,向职工宣传本次职工代表大会的中心议题;
(3)职工代表在听取和收集意见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填写提案表;
(4)送交工会或提案工作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处理提案的程序是:
(1)由各代表团(组)进行提案初审,将有立案价值的上报工会和提案委员会
(2)工会或提案工作委员会就提案是否符合政策法规、是否属于单位职权范围、是
否存在实施条件等方面审查,审查合格者即可立案;
(4)工会或提案工作委员会对立案的提案进行归纳、分类、统计、登记,然后送交
领导班子处理,提案解答处理归了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天。
(5)对处理完毕的提案要通过专栏或书面通知等形式公布处理结果,工会或提案审
查工作委员会要对提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第六章 专门小组工作制度
第二十三条:职工代表大会的专门小组,是为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各项职权服务的专门工作
机构。
第二十四条:会议制度。专门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例会,遇有临时工作,可随时召开。
第二十五条:研究制度。调查研究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两次,除小组成员外,也可根据需要
吸收少量熟悉情况的职工代表参加。
第二十六条:检查监督制度。例行的检查监督每季度安排一次,专题性的或临时的可随时
组织进行。
第七章 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制度
第二十七条:为使我厂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及时有效的处理
需要职代会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制定本制度。
第二十八条: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团(组)长或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以下简称:
职代会联席会议),是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为解决临时需要职工代表大
会审议或审查的某些重要问题,由企业工会召集的会议,会议解决两方面的问
题:一是协商处理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重要问题。二是协商处理职工代
表大会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第二十九条:审议(讨论)决定通过问题的职权和范围:
(1)分配制度和重要规章制度的试行方案。企业集体合同的修改补充和涉及职工切
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工资调整、奖金分配、行业保险方案、劳动安全保护措
施,规章制度等。
(2)部分社会福利的使用方案,其它职工生活福利的重要事项。
(3)根据职工代表大会授权,处理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原则同意,又须补充、修改的
重大问题的决议和方案。
(4)讨论研究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审议工会主席向职工代表大会所作的
有关民主管理工作的报告。
(5)总经理和工会认为需要提交职代会联席会议商定的问题。
(6)属于上述企业重大决策的问题,应尽可能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处理。
第三十条:议题的提出和确定的程序:
(1)有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及企业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规章制度,根据
职代会条例有关规定,由总经理提出,并提请各部门负责人征求意见或建议后,
送交工会办公室,提交职代会联席会议审议决定或讨论通过。
(2)工会办公室在收到总经理提交的议案(草案)后,交相应的职代会专门工作小组
负责组织讨论,在职代会联席会议召开前10 天左右发给职工代表组或职工代表
和专门工作小组长讨论,如议案涉及职工的切身利益,应发至厂属各科室、班组,
广泛收集、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将职工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总经理或提出议
案的负责人(职能部门),根据职工意见和建议对议案进行研究,形成进一步修改
议案,提交职代会联席会议审议决定或通过。
(3)职工代表大会授权的事项,由厂工会牵头,召集行政及有关方面人员,就授权
范围内的方案进行讨论、修改、形成议案,提交联席会议审议决定或通过。
(4)总经理或工会认为需要提交职代会联席会议商定的问题的议案,分别由总经理
或工会委员会提出,提交职代会联席会议审议决定或通过。
第三十一条:会议召开时间、参加人员、主持人。
(1)职代会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每次会议必
须有2/3 以上成员参加。
(2)职代会联席会议参加人员:厂工会委员会委员,厂职工代表大会各代表组长,
厂职工代表大会各专门工作小组长。
(3)为使职代会联席会议讨论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根据会议内容可以邀请企业行
政负责人或有关方面人员参加。
(4)职代会联席会议由厂工会委员会召集,厂工会主席主持。
第三十二条:召开联席会议的程序和原则:
(1)审议决定或通过议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联席会议实行
民主协商制。
(2)在召开联席会议时,总经理和工会任何一方不得动议未经会前确定的议题的临
时议案。
(3)召开会议时,由提出议案的负责人介绍议案制订的依据,主要内容和目的、要
求,然后进行认真讨论,各抒己见,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形成决议。
(4)联席会议在讨论问题出现意见分歧时,可以休会,待各方面认识基本一致时,
再提交联席会议协商解决。
(5)联席会议的意见与总经理和行政方面的意见不一致时,可暂缓做出决定,要尽
可能征得总经理或有关行政同意,报请总务或稽查部门协调,再根据协调情况
做出处理。
(6)联席会议协商处理问题的结果送交总经理,由总经理或总经理责成有关部门负
责落实,并由职工代表组长传达给职工代表或职工群众。
(7)联席会议协商处理的重要问题,由厂工会委员会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以予确认。
第三十三条:检查与实施
(1)联席会议协商一致形成的方案或议案,各职工代表组必须步调一致,严格执行
和认真贯彻实施。
(2)针对有关问题形成的方案或决议,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负责实施。
(3)对协商一致形成的方案或决议的实施,由厂工会办公室负责检查、督促和落实,
并由厂工会委员会负责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实施情况。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企业工会组织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对特殊性质的工作或临时性的重要任务,可设置单一性任务的临时机构(如评议
干部小组等)。
第三十五条:职工代表活动、民主管理制度将按国家或地方政府法定的程序办理。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由厂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需作修改、补充,必须经厂职工代表大会
讨论通过。
第三十七条:如制度与上级法律法规或行政规定精神相违背,以上级法定为准。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自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以上仅供参考!
今天关于“会议管理制度细则”的讲解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这个主题,并从我的回答中找到需要的信息。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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